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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8日 阅读次数:

4月8日上午,学院在明水校区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党委书记韩锋,党委副书记隋从容出席,党委委员、统战部长、办公室主任贺曙敏主持仪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根据《山东警察学院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学院聘请谢元春、刘鹤、张金玲等3名校内法律专家和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耿国玉、李坤、郭文楠等3名执业律师为我院常年法律顾问。韩锋同志向6名法律顾问颁发了聘书。

双方座谈指出,实行法律顾问制度是加强现代大学制度,推进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学校依法治校的能力与水平,切实维护学校和师生员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随着学校对外交往、合作交流渠道不断拓展,各种法律事务越来越多,希望各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为学校做好参谋,积极参与到公安法治建设中来,与学院开展深入合作,力争取得双赢。

隋从容同志简要介绍了山东省高校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背景和学院下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设想,并就双方开展深入合作,打造依法治校品牌,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主任耿国玉介绍了律师事务所的情况,并表示,下一步将以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团队为依托,积极配合做好学院法律服务工作。

法律教研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学院法律事务所办公室有关同志参加了活动。

座谈交流

韩锋同志向法律顾问颁发聘书

新闻提供:办公室 | 供稿单位:办公室 | 照片提供: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