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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师获评山东省高等教育学籍学历

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3日 阅读次数: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表扬山东省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18号),我校教务处隋鲁阳同志被评为山东省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我校一直高度重视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在各级领导、部门、教师的积极配合和努力下,隋鲁阳同志扎实做好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工作,认真细致、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准确进行学信网各项操作,高质量地完成学籍学历各项日常业务工作。

我校教师获评山东省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是省教育厅对我校近年来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充分肯定。下一步教务处将进一步加强学籍学历管理和服务,为建设全国重点公安院校做出更大的贡献。

新闻提供:党委宣传部 | 供稿单位: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