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爱心、志愿、和谐”主题活动月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在我院广大团员青年中广泛传播,团委决定在三月份继续开展一年一度的“爱心、志愿、和谐”主题活动月志愿服务活动。在活动月期间,各团总支、团支部可以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如校园服务、敬老爱老、节约环保、社区普法教育、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交通协管、扶残助残等等。原则上要求每个团支部有一个固定的志愿服务点,并长期坚持与传承下去。
  “真情暖人间,爱心献社会”、“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有困难找志愿者、有时间做志愿者”,“一个志愿者就是一把泥土,但我们存在的意义,不是被淹没,而是与无数把泥土聚集在一起,成就一座山峰,可以改变风的走向,可以决定风的流速。这风,就是社会风气,这水,就是文明进程”。希望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到爱心志愿活动中去,奉献爱心,服务学校、社会,充实自己,提升自己,为创建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爱心、志愿、和谐”主题活动月期间,各团支部要及时将志愿活动情况(最好有图片)、典型事例报团总支和团委,团委将及时在警院共青团网站刊登。活动月结束后,各团支部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不少于1200字)及活动登记表上报。在四月中旬前,团委对开展活动好的支部和个人进行表彰。

附:志愿服务活动登记表 
                           2008年2月28日    

 

志愿服务活动登记表

团支部

 

志愿服务时间

 

志愿服务地点

 

志愿服务对象

 

累计志愿服务时间

 

参与志愿服务总人数

 

志愿服务内容简介

志愿服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