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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艺术团
山东警察学院大学生艺术团是在原有艺术骨干队伍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一支极具我院公安文化特色和全面体现学员文化艺术品位及综合素质的团体。
大学生艺术团的基本任务在于推动学院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和谐校园、文明校园,并积极开展有组织、有意义、有层次的文化艺术活动,通过素质教育、社会实践、艺术熏陶等形式提高学员的文化艺术品位及综合素质。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艺术团实行团长领导下的队长负责制,下设团长、副团长,并聘请艺术顾问及艺术指导老师若干。每学年团队面向全院进行招新,经报名考核通过,均可成为其中一员,参与到各类文化活动中。艺术团的业务性活动采取日常训练、短期集训和指导教师授课相结合的方式,为成员提供了一个广泛交流和全面提高综合文化素质的机会,并且充实了我院文化团队整体实力,对校园文化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多年来,我院的文化骨干队伍如舞蹈队,合唱队,模特队等在院党委的支持下,出色完成了多次大型文艺活动的演出任务,为我院争得了荣誉,同时也展示了我院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创造了更加健康和谐的艺术氛围和更具公安文化特色的校园生活。
山东警察学院舞蹈团是我院文化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骨干力量之一,具有良好的作风和较高的水平,在学院团委的领导之下开展各项活动,取得了一次又一次优异的成绩,得到了学院领导和全院师生的一致好评。
学院舞蹈团每年都吸纳新成员,每名想加入的同学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考核,不仅要品学优良,作风端正,而且在身材样貌以及身体平衡协调能力等方面还需达到一定的要求。训练内容分为为基本功训练和成品舞的排练。成品舞都是经过精挑细选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作品,形式多样,有民族现代古典等多种舞种。学院舞蹈团由院团委吴丽萍老师负责指导。
学院舞蹈团作为一个学习交流与文化娱乐的平台,既为有此爱好和特长的同学提供了展现才华的机会,又为基层团队组织培养了才华出众的优秀人才,同时还在课余时间承担了校内外许多演出任务,收到了优异的成绩,为学院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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