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接省公安厅人事处电话通知:同意诸城等8个县(市)公安机关招录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根据各县(市)的招录简章,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录计划。诸城29个,青州50个,临朐35个,寿光35个,昌乐60个,庆云15个,乐陵20个,武城25个,安丘30个,潍坊高新20个,潍坊滨海20个,昌邑28个。
二、范围原则上为2007年、2008年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公安院校毕业生。除符合上级规定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基本条件外,参加了2008年山东省统一招考公安人民警察考试,取得公安院校本、专科毕业证书。
三、各县(市)公安机关招录简章要求6月17日、18日到相应县(市)公安局报名。因19日返校后毕业生集中活动,面试等其他招录程序须在6月23日后进行。
请各实习基地务必将有关问题及时向参加实习的毕业生传达。
附件:招录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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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警察学院人事处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