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联系我们 |
|
, , |
治安系关于教学大纲和教案管理的规定 为加强我系教学大纲编制的正规化建设,更加有效地指导教学工作,根据学院教学大纲和教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相关指标要求,制订治安系教学大纲和教案管理的规定。 一、教学大纲 和教案的编制范围
(一)凡列入治安学本、专科教学计划的所有本、专科必修、选修专业课程均需编制统一格式的课程教学大纲。 二、教学大纲 和教案的编制内容与格式
(一)教学大纲和教案编制的内容要严格执行学院教务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增加和有缺失现象。 三、编制教学大纲和教案的要求
1、每门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案由系主任指定专人负责编制,经教研室集体讨论通过,系主任审定后,送交教务处验收审核。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
|
|
|
校 址: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54号(西校区) 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南路32号(东校区) 邮政编码: 西校区250014 东校区25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