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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勤管理处是学院行政后勤管理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下设行管科、膳食科、保健科、车管科、校园科、房改办、汽车驾驶培训中心和供热站八个科室。
  后勤管理处在院党委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代表学院行使后勤工作行政管理权和后勤资产所有权。其根本任务是为学院的教学、科研和师生的生活提供高优质高效的后勤服务保障。其主要职责有:
  1、根据学院的总体发展规划,制定学院后勤计划和后勤管理规章制度。
  2、统一管理学院公用房产的分配、租赁、使用和维护以及学院教工宿舍的分配、换购和购置。
  3、保障全院学生的膳食供应和饮食卫生。
  4、统一管理学院车辆,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保证学院正常用车。
  5、负责校园内的卫生保洁和环境绿化、美化工作。
  6、负责学院教职员工的基本卫生医疗、保健、健康咨询、防疫等服务工作,管理用好学院的医疗经费。
  7、承担学院水、电、暖、煤气、道路以及其它各种基础设施的保障、维修和管理工作。
  8、负责学院汽车驾驶培训队的工作。
  9、负责学院行政办公设备、教学基础设备的购置、管理和维修工作。
  10、会同国有资产部门,明晰后勤资产产权关系,明确资产使用范围,确保学院后勤资产的保值、增值及残值处理。
  11、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在学院改革发展的新形式下,后勤管理处全体职工将在院党委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充分体现管理职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改进后勤服务方式,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学院发展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Copyright 2005  山东警察学院(后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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