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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驾驶培训中心工作职责
                   (试行)
一、负责组织制订、修订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贯彻落实有关上级机关的指示精神。
二、负责组织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定期组织对车辆的检查和审验。
三、负责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汽车驾驶知识和技能的培养训练,严格管理,科学培训,提高考试合格率。
四、负责对本单位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相应的处理。
五、负责教练员月检和年审工作,建立健全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技术管理档案。
六、负责对培训场地和培训设施的管理、养护和维修,确保安全运行。
七、按照经济规律开展经营活动,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八、严格财经纪律,管理好各项经费,认真履行财务“一支笔”的责任;
九、完成院、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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