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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2005年度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的通知

来源:  作者:  2006-11-24 下午 10:03:00 点击:


 

 

院直属各单位:

    接公安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度全省公安机关优秀单位和优秀人民警察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评选10个优秀公安局、200个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和300名优秀人民警察,我院分配1个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和2名优秀人民警察的名额,按照省厅评选要求,现将有关推荐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办法

面向全院各科级单位,推荐2个优秀基层单位;面向全院在职民警,推荐2名优秀人民警察,原则上从2005年度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中进行推荐;推荐本部门的单位和个人时,最多只能推荐1个本部门的科室和1名本部门的民警。

经各中层部门民主推荐,按照得票多少,报党委审定后上报省公安厅批准。

二、 评选条件

1、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的条件: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全面落实正规化建设要求,队伍纪律严明,在教学管理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连续五年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群众对队伍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2、优秀人民警察的条件: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勇于创新,在教学管理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没有发生责任事故。

三、 时间要求

2月22日上午11:00前,将推荐名单报组织宣传处。

 

 

                                  2006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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