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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救助特困学生募捐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2006-11-30 上午 10:12:34 点击:


关于开展救助特困学生募捐活动的通知

院直属各单位:

    最近,山东省红十字会,山东省教育厅联合发出《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救助特困学生募捐活动的通知》,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省红十字会、省教育厅定于5月集中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救助特困学生募捐活动,建立红十字教育救助基金,对因贫困难以坚持学业的职业学校学生、因病需要造血干细胞移植的在校学生和志愿献身社会主义农村建设而到农村基层学校任教的贫困大学毕业生进行救助。为积极倡导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民族美德,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师生中开展募捐活动。   

    此次捐赠以现金为主,在自愿的基础上,以院领导50元,正处长、正教授40元,副处长、副教授30元,科以下干部20元,学生5-10元的数额为参考数目,各单位于4月29日上午10时前将捐赠资金和人员名单送交组织宣传处;学生募捐由学生处统一组织,做好登记,将现金送交组织宣传处。

各单位领导和广大师生要提高对募捐活动的认识,精心组织,深入发动,踊跃捐赠,以实际行动帮助困难学生度过难关。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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