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

站内搜索

工作动态

首页 >> 人才招聘 >> 工作动态 >> 正文

关于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5日 阅读次数:

各位应聘人员:

为统筹做好2020年公开招聘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身体健康,根据山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按照我院工作安排,现将现场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2020年7月27日—7月2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现场资格审核地点

山东济南章丘区章莱路2555号山东警察学院明水校区

三、现场资格审核人员范围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

四、现场资格审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按照简章要求准备好全套应聘资料(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材料包括:

1.山东警察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专科学段以来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提供);

7.1寸近期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

8.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中共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各类获奖证书等);

9.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10.山东省健康通行码(彩色打印);

11.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五、特别提醒

1.在职人员参加应聘的,请务必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合同证明材料原件(须加盖公章);择业期内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报到证和就业推荐表。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发放笔试准考证。

2.为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身体健康,应聘人员须严格落实《山东警察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疫情防控告知书》(见附件1)防控要求,自觉做好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应聘人员自即日起至现场资格审核之日,须每日填报《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

附件:

1.山东警察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疫情防控告知书

2.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山东警察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