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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警察学院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

宣布院长职务调整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8日 阅读次数:


2月28日,山东警察学院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关于山东警察学院院长职务调整的决定。根据省委决定,毕可志同志任山东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龚文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海防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二级巡视员张琳出席会议并宣读省委决定。毕可志作表态发言,党委书记韩锋主持会议并作总结发言。

毕可志表示完全拥护省委决定、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衷心感谢组织的培养和信任,将全力以赴、开拓创新、务实工作、克己奉公,持续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提升站位,端正思想,加强修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坚守底线,清正廉洁,严以律己。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三是恪尽职守,认真履职,扎实工作。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发展实际,持续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期望。

韩锋代表学校党委对毕可志同志到山东警察学院任职表示欢迎。他表示,一是坚决拥护省委决定,全力支持和配合毕可志同志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委班子建设,把班子打造成团结、务实、高效、清廉的团队。二是坚持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学校事业发展。三是积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深入推动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全国重点公安院校建设和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努力打造山东公安高等教育的特色品牌,以高质量公安教育实绩推动山东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高等学校干部处、省公安厅人事处相关负责同志,山东警察学院党委班子全体成员和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新闻提供:党委宣传部 | 供稿单位:党委宣传部 | 照片提供:党委宣传部